摘要

《劳动保险条例》实际上经过了新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审查同意,在立法过程中体现了"开门立法"的精神,在制度安排上体现为"诸险合一"、雇主负担全部保险费、保险资金全国统筹、覆盖全体雇员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