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特色是“一股独大”,换句话说,中国上市公司的本质是“子公司上市”。这种特定的股权结构注定了上市公司的非独立性,而只是集团公司或大股东的附庸。按照“资本议决原则”,多数股东的意志是合法的,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国外,我们很难找到大股东持股比

  • 出版日期2006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