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之争从来就没有停息过,各种学说都有其特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不同学者对民事诉讼目的的不同主张。民事诉讼目的的界定,不仅应当反映民事诉讼自身的规律,还应揭示作为主体的国家的需要。本文以民事诉讼审判改革为视角,论述调解型程序与判决型程序及其与民诉目的的关系,希望对我国司法改革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