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私有制度的效率出发,对马克思的私有制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私有产权在不同语境下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提出马克思的私有制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私有产权理论的重大差异、制度效率观的差异阐述了马克思同新制度经济学对私有制认识的不同及原因。提出马克思私有制的观点同新制度经济学不能简单的谈互补,而是要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来分析两者的关系与作用,关键的问题是形成什么样的互补关系,以此科学界定公有制与私有制的范围,制度选择和制度效率问题要考虑最终的结果即社会分配问题。既要坚持公有制的主导作用,也要不断完善私有产权的运行过程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