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恢复性司法是起源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通过被害人、犯罪人和社区三方的共同努力,促使受害人和犯罪者形成对话关系的一种刑事和解司法制度。目前在我国多适用于少年司法制度,本文以斯基德莫尔学院解决学生纪律问题的恢复性司法项目为例,为恢复性司法是否适用于我国的高校环境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