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朝中央政府在治藏方针上实行"多封众建"、任其"自治"的方略,通过"分封"的形式来确定明朝中央与藏区各个教派和势力之间的政治隶属关系,利用藏传佛教在藏族社会政治、经济和宗教思想上的绝对支配地位,推行"多封众建""尚用僧徒""贡市羁縻"的民族政策,在政教合一、僧侣社会地位极高、教派林立的藏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