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媒体最大的特质是个体主动的深度参与,对案件新闻传播具有现场时间优势和首发视频吸引力。自媒体人素质和文字表达的极大落差和个性化偏向、商业媒体逐渐标签化的案件传播立场、警方在案件新闻传播中必需的实证性和执行力均执着于自我的案件新闻传播立场和偏向,对案件新闻传播重设了一种新的过滤筛选机制。警方权力、自媒体民意、商业媒体舆论的偏向和关系中,唯有用事实真相说话的正义是对所有人的尊重,而不偏向任何有指向的对象或利益。为实现协商共治,警方发布的案件新闻既要保证真相的权威性,又不得不置身于商业媒体和自媒体的舆论中心并自证。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