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讨论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方法,认为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应分为6类。区划时选择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分析单元,并遵循“复杂性系统工程—简单化假设处理—合理化分析识别”的总体思路;采用矩阵分类、矩阵分类与标准定位相结合两种路径,基于不同路径的主体功能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既有共性也有差异;区划方法采用综合集成法,包括修正的熵值法和主成分分析法、系统聚类法、矩阵判断、叠加分析和缓冲分析等;区划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县级行政区界限,但保持乡镇行政区的相对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