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村民委员会选举为实践形式的选举民主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选民结构决定着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和选举绩效。村民委员会选举中选民结构从初始状态到最终状态呈现出具有选举资格人员在数量上远超参与有效投票人员的现象,且在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和是否“在场”等维度上具有多重特征。选民结构主要缘于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形成的过滤机制,通过动力、信息、成本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干预等过滤网对具有选举资格人员展开了层层过滤。要引导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选民结构理性回归,以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过滤机制为突破口,拆解动力、信息、成本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干预这四层过滤网,增强村民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内生动力,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信息公开发布机制,降低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各种成本,并强化对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