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下中国社会,公民的道德困境成为一个敏感又深刻的话题。早些年的"小悦悦事件",近来层出不穷的"彭宇案"时时刻刻刺痛着国民的神经。道德和法律的冲突在个人荒谬的行为上表现的十分突出,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显得格格不入。基于社会学视角,通过对此类社会现象的考察,从法律规范和自身修养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法治社会的建立不仅仅在于法律法规的完善,同时也有赖于国民个人修养的提升。法律规范与自我修养相互促进,彼此限制的矛盾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社会的进程。因此,在法治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公民的自身修养也应得到重视。否则,就算再完备的法律,也缺乏法治的实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