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在实操中往往不是单纯的投资,有时还可能夹杂着其他问题。在对科技人员进行股权奖励的实操中,涉及奖励对象的不同身份及其诉求是否予以满足、税收政策可否享受等问题。本文列举了朋友们向笔者咨询的5个案例,虽不太复杂,但也不简单,处理不好的话,会引发新的问题来。【案例1】(一)案例基本情况A校教师甲在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专项资金的共同支持下,取得了一项职务科技成果B,其中包括一件授权发明专利。A校拟以该成果作价1500万元,与其他机构共同投资成立C公司,占C公司49%的股权。对于该49%的股权,A校分配方案是:职务科技成果完成团队获得其中的99%,即占C公司的48.51%(49%×99%);A校只占其中的1%,

  • 出版日期2022
  • 单位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