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村民诉村委会"一类案件屡见不鲜,但法院在选择按民事案件受理还是行政案件受理上徘徊不定,其争论焦点即在于村委会是否具有行政主体地位。笔者认为村民委员会具有行政主体地位,以此类案件为切入点,剖析村委会的基本法律因素,并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村委会具有行政主体地位进行论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