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选择国际条约作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尚有争议。传统国际私法将当事人对国际条约的选择视为合同法问题,将国际条约作为合同内容对待;而新近的国际私法学者主张当事人选择的国际条约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我国学者及司法实践多倾向于此。本文分别阐述传统国际私法方法及新近的理论及实践,考察国际条约成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准据法的可能性及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