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初期,我党正确认识私营工商业及其劳资关系,制定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和政策,同时以法律、法规来规范劳资关系,注重对劳资双方进行思想教育,成功地解决了劳资冲突和纠纷。这些经验对于处理现阶段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劳资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