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股权激励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70年代进入欧洲,90年代起在亚洲国家发展。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进行股权激励方面的尝试。2006年之前国内企业的股权激励的实施进程相对迟缓,虽然国家财政部也曾颁布过相关的文件来指导规范,但是由于原《公司法》、原《证券法》相关法律条文的限制,尤其是对实施股票期权来源的限制,股权激励并没有从宏观层面上得到很好的发展。然而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地顺利展开,《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现代制度的不断深化等各方面主客观因素的发展,股权激励的实施进入了新的时代。2006年开始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