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并分析了中央选择在此四省市放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原因。随后,基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机理、现存问题以及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所带来的积极作用进行相关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试点省市情况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