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部制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但"强强联合"的改革模式弱化了政府部门间的天然权力制约,必须继续推进决策与执行的适度分离,形成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并存的行政管理体制。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和利益集团等因素所造成的"下动上不动,越动越被动"现象必须给予高度关注。政府职能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转变,需要经过长期的艰苦工作才能实现。法律滞后将抵消大部制改革的部分成果,对相关法律的清理和修订应该及时跟进,消除制约大部制改革的法律障碍,保障大部制的改革成果能够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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