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雄斗雌择的丛林法则使女性自古就很少参加竞技性体育活动。孔子提出的儒家思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女性参与剧烈活动,但没有禁止女性运动,在董仲舒的倡导下,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女子运动定格在具有娱乐性、休闲型和表演性的活动。直到宋代,程朱理学的出现和深化,加之宋元复杂的社会因素,女性被套上更重的枷锁,从伦理道德上和生理条件上都不具备参加竞技类,甚至大运动量的体育活动的条件。至清末,对中国古代女子的束缚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小脚在生理上限制了女子体育活动,养在深闺等教条在伦理上制约了女子体育活动,中国的女子体育几近消亡。清末民初直到现在,资本主义,女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皆从不同角度阐释了女子体育的必要性。实践上,在教会学校组织者、新文化运动倡导者、新兴的名媛影星及国家领导人的共同作用下,中国的女子体育迎来了新生。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长治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