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隐含作者"的概念从布思开始提出,就受到批评家的持续关注。不同批评家对之赋予了截然不同的含义,包括视之为真实作者的"第二自我"和纯粹从文本推断出的假定作者形象。作者在本文中一方面论证了隐含作者不是真实作者的有意识创造,也不是其第二自我。另一方面,作者试图借助对艾柯的文本诠释理论的引申和修正,提出"隐含作者"概念的一个可能解释。此外,作者认为,虽然真实作者不能作为文本意义的来源,但仍然在文本诠释中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