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免费注册
首页
论文
论文详情
赞
收藏
引用
分享
科研之友
微信
新浪微博
Facebook
分享链接
建构经济法主体的天平结构
作者:孙明媚
来源:
今日南国(中旬刊)
, 2010, (04): 186.
市民社会
政治国家
第三部门
摘要
市场主体、政府组织、第三部门是经济法的三大主体,通过天平结构合理分配三者的权利义务,有助于三方的良心互动。
出版日期
2010
单位
华侨大学
相似论文
引用论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