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地承包纠纷事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构建农地承包纠纷仲裁解决机制,有利于健全农地纠纷的解决方式,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有利于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减轻信访和法院的负担;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增强纠纷调处能力。而目前农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存在立法工作滞后,仲裁条件较差,仲裁人员缺乏,执行难度较大等问题。应抓紧立法,由国务院制订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暂行条例》;加快硬件建设,满足仲裁工作开展的必备条件;配好专兼职仲裁员队伍,提高仲裁人员素质;抓好协调,突出仲裁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