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地权益实现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农地权益参差不齐,具有非生产性、非统一性、非公平性特征。基层政府应公平农村土地代际分配,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和土地物权债权化,保障和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土地财产权益。输出地和常住地政府应将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纳入公共预算,以就业和住房问题为核心,发展农村"两后生"职业教育,分类分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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