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是现代性的产物,是国家意志性和人的主体性相统一的产物,核心在于确立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结合各国法治实践来看,完善的法治需要民主机制和国家能力的双强,二者的叠加是法治的政治基础,这是法治国家意志性、人的主体性双重属性的内在要求。中国法治建设需要在民主集中制框架内逐步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为法治中国提供良好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