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其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示范性和推动性作用。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诚信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诚信意识,弄虚作假现象较为严重;二是缺乏公平意识,地方保护主义较为严重;三是缺乏守法意识,政府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缺乏服务意识,角色缺位现象仍然存在。文章提出了建构"诚信政府"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