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现代司法理念越来越倾向于人性化,宽容精神正逐步替代残酷的报复思想。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理念进步的具体体现。但是,该制度在运行中还缺乏体系化、制度化的设计。借鉴国外的辩诉交易制度,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在确认被告人认罪自愿性、被害人的谅解以及量化从宽幅度上对其进一步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