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量刑指导意见》的制定与实施推动我国量刑逐渐向科学化、标准化和统一化方向发展。由于《量刑指导意见》未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纳入常见罪名,加之相关司法解释滞后,以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以不规范的量刑化解司法解释滞后带来的量刑不均衡现象。本文以载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7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决书为样本,研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规范化,发现其中显现的量刑不规范问题具有一定典型性。本文认为,明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严格依据《量刑指导意见》的一般规定,厘清确定该罪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各犯罪事实之间的关系,是实现本罪量刑规范化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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