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如今正在使用的宪法学体系,是老一辈学者基于当时历史背景所凝聚的智慧结晶。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宪法的使用环境以及适用情况发生了变化,虽然传统宪法学体系如今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适用性,但也必须基于现代发展环境,重构适合当下及未来可用的宪法学体系。目前,宪法学界对重构宪法学体系达成了共识,都认为现有的宪法学体系在应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缺陷,应基于现如今依法治国以及民主法制社会的建设,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融入到科学的宪法学体系中,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

  • 出版日期2019
  • 单位新疆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