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20份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二审判决书为基础,讨论鉴定与判决的关系。这些判决虽明示或默示采信鉴定报告,但判决结果与鉴定结论并不一一对应,显示出案件审理中司法判断力膨胀的特点。必须彻底抛弃医疗事故鉴定体制、从严掌握多次鉴定申请,建立起合理的鉴定结论采信规则,增强判决的可预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