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不仅要依赖公共资金的支持,还需要私营部门的积极参与。由于私营部门气候投资存在跨国家的全球风险、气候项目的特定风险及其规模扩展的风险,阻碍了私营部门资金流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所需规模。绿色气候基金应当为促进私营部门气候投资提供保险、优惠贷款、补助金、担保等风险化解的工具。而且,这些风险化解工具的应用还要针对气候投资项目风险的特点,为私营部门提供充足的资本回报的经济信号,从而有效吸引私营部门的气候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