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财政部、卫生部1998年11月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财社字1998148号)与《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规定:"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管理费用的分摊可以采用人员比例法,即按医疗、药品部门人数分配管理费用"。上述规定初步建立了体现当时行业环境和宏观环境的成本核算体系,但其规定过于笼统,核算范围不一致,成本信息可比性差,难以为政府制定财政补偿政策、医疗服务价格、实施绩效评价等提供依据。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和医疗服务市场的快速发展,现有医疗体制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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