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层级设置是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地方行政层级设置普遍实行四级制,而国外地方治理普遍实行两级或三级制。地方行政层级设置过多有损于行政回应性,不利于降低行政成本,现行“市领导县”体制还存在着“市压县”现象。借鉴国外地方治理的有益经验,我国有必要减少地方行政层级设置。可供参考的改革思路是,改革“市管县”体制,实行市县分设分治,将地方行政层级从四级制缩减为三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