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物毒性是再生水生态风险评估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再生水对斑马鱼胚胎、大水蚤、发光细菌、细胞及其遗传物质等毒性试验表明: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沉池出水经过混凝沉淀、过滤、吸附、膜分离等深度处理后,生物毒性明显减小,但再生水经过次氯酸钠和臭氧等消毒剂处理产生毒性副产物,使再生水生物毒性显著增强,加大了再生水利用的生态风险。进一步研究各种再生水消毒技术的潜在生态风险,再生水中多种污染物与再生水生物毒性的剂量-反应关系,为科学评估再生水利用生态风险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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