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农业巨灾风险愈加突出,建立完善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变得尤为重要,同时随着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涌现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巨灾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异质性经营主体巨灾风险分散的需求,笔者基于2016年对江苏省6个市2 251户种植业农户的田野调查,利用层次分析法从农户角度评价江苏省农业保险巨灾理赔政策效应,并在此基础上采用Tobit模型分别对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保险巨灾理赔政策效应评价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表明:虽然保险公司在勘察定损、赔案处理各环节都表现出较高的效率,但受制于补偿能力的不足,目前农户对农业保险巨灾理赔政策效应的综合评价仍然偏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存在一定的异质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巨灾理赔政策的评价低于小农户,单一产品无法满足异质性经营主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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