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毒品概念的界定是禁毒法学的核心问题,直接影响行政规制和刑事管制的范围和边界。我国现行立法中采取了"列举+概括"的定义方式,将毒品笼统地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种二元化界定模式面临着外延界定不周、划分标准单一、刑事责任模糊、行政处遇僵化等现实困境,早已不再适应禁毒斗争形势的需要。毒品分级模式是目前世界禁毒立法的主流,参考域外有益经验,我国毒品概念的立法界定可通过在单行法规条文中的内涵揭示与附录中的毒品分级制度建立予以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