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巴黎协定》"自下而上"的模式开启了气候变化治理的新篇章,它创新了减排义务分配方式与减排模式,通过全球盘点机制保障国家自主贡献不断提升,参与主体广泛,具有更强的包容性与适应性。它打破了气候变化治理僵局,将所有缔约国纳入到强制减排队伍中,对减缓气候变化无疑起着重要的作用。但"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也面临着实施困境,如制度安排较为松散,欠缺强制约束力,主体参与的广泛性与行动力度之间难以协调等。因此,应通过为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行动设置"过渡期"、采用复合标准确定减排责任的分担、加强"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模式的结合、打破国家与区域利益的偏见、加强国际合作等路径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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