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日益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一定程度上归因于环境法律制度失灵。基于社会资本对提高制度绩效的重要作用及其基本构成的网络、规范和信任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具有的高度契合性,应当将其引入解释我国环境法律制度失灵的原因并探寻矫正的路径。我国的环境法律制度失灵,从其自身来看,主要体现为制度的权威性不足、认同度不高、操作性较差和运行体制机制不顺;从社会资本理论视角考察,可归因于网络缺陷、规范冲突和信任不足等社会资本的缺失。矫正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失灵,需要从网络优化、规范整合和信任建构等方面着手,加大社会资本的投入和积累。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