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公司法修改的核心之一是取消了公司的最低资本金限额,其中包括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额。一人公司是一把双刃剑,若合理利用一人公司制度将带来巨大利益。本文首先对一人公司的有关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接着通过对我国公司法中关于一人公司风险规避制度规定的分析,结合各学者的研究,探讨立法的不足;最后,本文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一人公司风险规避制度的相关建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