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制于高校法学院的中国法制史学科因其法学与史学的双重属性而独树一帜,但同时也与以实务为取向的法学知识体系存在一定的断裂。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学基础理论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仍需通过实行渐进教学模式来引导学生的理解与认同,体会其深意。渐进教学模式强调教学内容从静态立法到动态司法的渐进,教学体例从断代史到文化史的渐进,教学方法从单一讲授式到多元探究式的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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