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纠纷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终于尘埃落定,但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却在学界引发了长期且热烈的讨论。关于冷冻胚胎,学界有主体说、折中说、客体说和器官权说,文章重点分析了四种学说,并对它们进行了全面的比较研究,最终试图提出,把冷冻胚胎当成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之一——物的客体说应该是最为妥当的选择。冷冻胚胎不同于一般物,在物的等级体系中,处于较高等级即人格利益物的地位。明确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后,就可发现法院的两个判决各有其合理之处,一审定性准确,二审结果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