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探析

作者:闫雨; 王鹏祥
来源: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1, (06): 99-102.
DOI:10.13450/j.cnki.jzknu.2011.06.027

摘要

危险驾驶罪的"道路"应当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道路"相一致,危险驾驶罪的对象仅限于机动车。在认定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时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综合判断。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甚至与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之间有密切关系,在探寻其立法原意的基础上,合理界定相似罪名之间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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