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危险路段排查整治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及事权划分不明确,导致资金落实不到位,排查方法和标准不一,部门间联动整治效果不佳,整改落实缺乏监督力度。改进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应从开拓立法思路入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应主动开展动态排查,明确责任考核细则,加强督促检查,才能确保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实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标。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山东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