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合作金融原则历经百年发展,发生诸多变异经营商业化,民主管理和互助精神淡化,分配和股权处置的股份化。这种异化具有时代的必然性制度的经济基础已改变,合作金融自身在资金运行及管理方面的显著变化,合作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等。我国合作金融的“非合作性”变异有其独特的原因不同的指导思想、计划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的强制实践、转轨过程中政府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当前农村经济需要合作金融,培育和构建真正的合作金融,必须更新理念,走出理论上的误区,关键构建合作金融的个体产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