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为人类智慧与良知堡垒,肩负知识创新和高等人才培养重任,能够保证人类社会长期受益。大学专利保护主要是为产业化的经济利益,它不能影响大学的基本宗旨,如何协调两者是立法者与大学管理者需认真考虑的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拜杜法》影响下,美国大学积极追求创新成果专利化,使大学衍变为具有商业性质的机构,陷入专利化与商业经营困境。我国大学当前所处情形基本与80年代初美国大学类似,可借鉴、吸收其经验与教训,理性对待大学专利保护,重视创新与专利质量,注重成本与收益分析,避免陷入专利化的两难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