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科技探索中经济价值和潜在风险之间的矛盾冲突愈发显现。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异化风险引发的刑法讨论层出不穷,呼吁刑法通过扩大犯罪圈进行规制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受制于科技试验的两面性,我们对科技风险的规制,只能以规范和风险分摊为限度。科技试验和刑法介入的天然对立使得刑法无力也无法承担公众期待,甚至可能带来刑法僭越界限的更大隐患。技术规范的先行介入和完善显然对于风险的防控更为直接有效,配合建立和规范以行业自律、行政支撑、政策引导、刑法兜底的责任分摊体系才是缓解社会焦虑的关键。

  • 出版日期2020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