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务代理是一种有偿民事行为,其有偿性是弥补经营成本并获利的需要。但现行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方式不科学,所有鉴证类和服务类业务都要纳税人付费,与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存在矛盾和对立。应该坚持"谁受益、谁付费"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分类和规范注册税务师的收费业务。因涉税鉴证类业务属于公共管理性质,建议采取由企业支付基本鉴证费加按鉴证结果由国家财政(税务机关)或有付费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