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量刑程序分立

作者:裴炜
来源: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 (02): 98-100.
DOI:10.13310/j.cnki.gzjy.2011.02.024

摘要

量刑制度不仅应当有实体法上的规定,更应当有程序法上的配合。现行刑事诉讼量刑制度的缺陷,部分是刑事诉讼程序所采用的定罪量刑合一的模式所致。刑事诉讼制度的体系化特性,又决定了量刑改革将牵涉到对刑事诉讼制度的整体调整。在现有体制内进行修正,或将定罪量刑分而治之,是两种不同的改革方案。基于对两种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和对美国相关制度的参考,将定罪与量刑在程序上分而治之为上策。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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