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管辖豁免是国际法中一项非常古老的规则,其完整意义是指特定的人、物和行为免受他国管辖的权利,其中国家元首等高级官员免受他国的刑事司法管辖是管辖豁免的核心内容。随着国际刑法的发展,传统习惯国际法普遍承认的国家元首等高级官员的刑事司法豁免权受到了冲击。《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27条更是对管辖豁免规则的有力突破,但鉴于国际政治法律的客观现实以及管辖豁免规则作为国际习惯法的普遍效力,《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又不得不对其作出妥协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