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指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应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国情,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政府调动资源的能力,有效整合现有信用资源,使之承担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建议者、解释者,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倡导者、规划者、启动者,社会信用管理行业规范制定者,社会信用管理行业监督者,社会信用教育指导者等职能。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构建社会信用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优胜劣汰,促进创新。

  • 出版日期2009
  • 单位北京物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