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沪渝房产税改革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居民收入分配、调节房价等方面效果甚微。文章在对现行房产税功能所具有的两面性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房产税改革是长效机制,其面临的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上的难题依然存在。在房产税扩围时机尚未成熟的前提下,不能急于求成。房产税扩围工作建立在沪渝房产税改革的深层次、全方位试点经验基础之上方为应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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