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于2005对其《反限制竞争法》进行了第七次修订,有关的私人执行制度规定于新法的第33条。经过此次修订,新法第33条中规定的私人执行制度较之旧法在很多方面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同时该条的修订过程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新法第33条的产生伴随着立法者和参与立法过程的法律专家、行业协会和卡特尔当局的激烈的争论和妥协。